乡土中国的乡土社会概念

乡土中国的乡土社会概念

乡土社会: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“没有法律”的社会,虽说没有法律,但不是说这个社会没有秩序,秩序的生成主要是依“礼”和依“习惯”。法理社会是指在社会体系中,有完善的,全面的法律来制衡社会各阶层的矛盾,并以法律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手段。

费孝通“从基层上看去,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。”,他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,这“乡土性”带有三方面特点:

其一,“乡下人离不了泥土”。

其二,不流动性。

其三,熟人社会。这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基础,基层社会的社会根源都在于“乡土性”。

《乡土中国》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。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,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、传统社会结构、权力分配、道德体系、法礼、血缘地缘等各方面。在《乡土中国》中,作者用通俗、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,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。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、男女有别、家族、血缘和地缘等。该书语言流畅,浅显易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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