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文化常识致仕

古代文化常识致仕

古往今来的"致仕":

在那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的时代, 一切都认为是君王给的,官职和俸禄也自在其中,所以说"还禄位于君"也。致仕之举,在我国很早就施行了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载:"大夫七十而致事。"到了汉朝,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官吏退休制度。据东汉班固等人编撰的《白虎通义》卷四《致仕》中记载,其规定大致如下:官吏七十,耳不聪、 眼不明,腿脚不便者须致仕;致仕者朝廷给予原官职俸禄的三分之一,以示尊贤;官吏告老退休,其目的是为国为君。在这种制度下,年老告退已蔚成风气,并视作荣耀之事。

到了唐初,则规定官吏凡七十者均应致仕,不管你耳目聪与不聪,腿脚便与不便。不过,进至中唐之后,因政治腐败,令不行,禁不止,官吏贪恋禄位,致仕制度即遭破坏,诗人白居易还特地写了一首《不致仕》的诗以鞭答之。诗曰:"七十而致仕,礼法有明文。何乃贪荣者,斯言如不闻!可怜八九十,齿堕双眸昏。朝露贪名利,夕阳忧子孙。挂冠顾翠缕,悬车惜朱轮。金章腰不胜,伛偻入君门。谁不爱富贵?谁不恋君恩?年高须告老,名遂合退身。少时共嗤诮,晚岁多因循。贤哉汉二疏,彼独是何人?寂寞东门路,无人继去尘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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