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服务对象
乐山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
(二)办理渠道
经办机构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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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申请办理材料
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卡
(四)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
(五)办理流程
1.申请: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
2.受理: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
3.办结: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结果。
(六)服务评价渠道
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。
(七)备注
1.已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可直接在电子凭证“医保查询服务”界面查询。
2.委托办理的,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。
办理地点:属地医保经办机构
办理时间:工作日(上午09:00-12:00 下午13:00-17:00)